关键字:灵宝市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
灵宝市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若干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灵宝特色教育的战略性决策,促进我市中小学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灵宝市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。 一、办学思想端正 各中小学要以邓小平同志“三个面向”和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,面向全体学生,充分发展学生个性,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,为学生终身学习和愉快生活奠定基础。 二、教学管理规范化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中小学课程计划和标准开展教学工作,必须按规定开齐课程,开足课程,(周课时:小学一年级26节、二年级28节、三至六年级30节;初中一年级34节、二至三年级33节)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数,不得随意提前结束各学科课程。当前,特别是要按要求安排好信息技术课、小学英语课、体育、艺术课、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以及综合实践课程,要按规定使用教材和教辅材料。 三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,坚决取消重点校、重点班。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教体局每年关于中小学招生的有关规定,不得滥招“择校生”、插班生、复读生。要严格控制班额。中学每班不准突破60人,但不少于40人;小学每班不突破50人,但不少于20人,要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。 四、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科学、合理地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,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,保证学生健康成长。要坚决遵照教体局每学期规定的放假和开学日期,不得拖延放假和提前开学,不得利用节假日、星期天留学生上课或补课,特殊情况确须占用上述时间,必须报请教体局批准。要坚持每周五天上课制,周六上午可上半天活动课,周六下午必须让学生停学休息。要坚决执行国家教体字[1998]2号文件的规定,学生每天用于教育教学活动(含自习)的时间,小学高年级不超过6小时,低年级还应适当减少,中学不超过8小时。小学各年级、初中一、二年级不得开晚自习,初中三年级每晚可开1.5小时的晚自习(6:30—8:00)。寄宿制学校要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,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,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。早上起床时间中学为6点30分,小学为7点,晚上就寝时间中小学均为8点30分。市区走读制学校,早上学生进校时间中学为7点30分,小学为7点50分;下午学生离校时间冬季中学为5点30分,小学为5点,夏季中午加1小时午休,下午放学时间中学为6点30分,小学为6点。农村走读制学校可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。要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课外文体活动时间。 [1] 转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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